• 2009-07-31

    等待恺蒂 - [Books]

    wz

    恺蒂是谁?为什么要等她?

    我从小读书就很偏食,一直号称“不读活着的人写的书”,总觉得既然那人活着,他能写出的,我未必不能。年少的轻狂和无知,可见一斑。死人的书读得多了,难免沾些腐朽气,人也有些古板,保守。等到明白过来,为时已晚,却不能找死人算账。

    还有一个毛病:不读外国名著,以为要长大了学好外文,直接看原版;而中文版翻译得再好,也象被别人嚼过一遍的菜,哪怕是鱼翅鲍鱼,总会有些唾沫星子在上面。现在才发现,人大了,外文并没有学好,原版书也没怎么读。

    后来有了互联网,什么东西都进入了“网络时代”,写字的,读书的,无一幸免。网络把阅读彻底快餐化了。不过凡事太方便,快乐也会打点折扣。我都已经忘了,很久很久以前,只有笔和纸的时候,人们是如何写作的,是不是每句话都斟酌再三,而不象现在,手指比大脑快,自己都不知道敲了些什么?有了博客,每个人的爱好都多了一项写作,如同有了数码相机和后期处理,每个人都成了摄影大师一样。

    蟹螯之所以好吃,恐怕不仅仅在于里面蟹肉之鲜美,若没有外面那层硬硬的麻烦,滋味也未必够。

    现在是个全民吃辣的年代,是不是因为大家上火,心浮气躁的,舌苔也跟着厚腻,非要刺激才会有感觉?在网上敲字何尝不是如此,扯开嗓子骂街,脱了裤子卖弄,博眼球,博出名,博点击。

    无意中看到了恺蒂的文章,很安静,很实在,需要慢慢的读。根据我的经验,需要慢慢吃的食物,往往也不会亏待你的嘴,文字一道,可能也是如此。所以一看之下竟忍住了百度google的强大吸引力,非要找来实体书,捧在手上看。

    终于买到一本她早先的《书缘·情缘》,再过几天,朋友从国内来,就要见到了。有趣的是,这本书正是在网上才买到的。

    我前后花了四年的时间才拿到的书,应该会读得很慢,很慢。

  • by wz

    --commented by ss: 这么好的文字wz你不贴啊?你不贴我贴!

    也许是我上了年纪,下面这些话,5年前,我不仅不会想到,恐怕别人说了我也只是皱
    皱眉走开。

    当年看《霸王别姬》,记住了一句话,不疯魔不成活,可真要在自己的人生里做选择,
    你选人生如戏的程蝶衣,还是选戏如人生的段小楼?

    考医学院,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决定考医学院,也不是个轻易的选择。所以在做这个
    决定的过程中,痛哭流涕有过,彻夜难眠有过,喜怒无常有过,茶饭不思有过,也曾半
    夜爬起来学习,也曾熬夜写日记只为了抒发那点过剩的荷尔蒙。对身边的人藏着掖着,
    家里稍有点疑问就视为反对,用更大的反对来回应,似乎表示了自己的决定多大愿力多
    强。

    有些文字,强筋骨;有些文字,补气血;我希望我的这篇,调阴阳。不是鼓动帖,不是
    煽情帖,就是自己当下的一些想法,和各位分享。

    人生不是牛仔决斗,不管是对人,对事,还是对己,人生是围棋手谈,动不动还封个盘
    ,吃个饭。考医学院作医生不是马拉松长跑,是在森林公园里走trail。以前觉得越苦
    越好,越难越刺激,怎么折腾自己怎么来,刀够快,酒够烈,马够疾,后来发现生活不
    是武侠小说,更象是动辄二三百集韩国肥皂剧,洗个澡买个菜都要两三集。

    你现在不开心,怎么能保证考上医学院就一定开心?好像谁在版上说过,你现在找不到
    女朋友,也别指望考上医学院就能找到女朋友。所以我不是劝各位苦中作乐,以苦为乐
    。考医学院不是件开心的事么,不是件让你幸福的事么?它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是作医生开始前的开始,而选择医生作为职业,不管你的目的是悬壶济世还是声色犬
    马,如果是你喜欢的事,想走的路,那么pre-med就不是马拉松。

    我们承受的压力,面对的困难,并不比别人多,也不比别人少。

    回顾自己的生活,凡事视之为坚持坚持再坚持的,往往坚持不了,倒是一些乐在其中的
    事,可以做得很久,做得很多。

    问个敏感的话题,不知道各位对自己最后考上医学院有多大的底(knock knock)。我
    从来没怀疑过我最后做不成医生,从来没怀疑过我最后考不上医学院,也许不是哈佛(
    其实是“肯定不是”),不是北美的医学院,甚至连加勒比岛上的“野鸡”医学院都不
    是,who knows,但是我说过,只要我最后能接受正规的医学教育,住院医培训,成为
    合格的医生,就是火星的医学院,我也不介意,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去美国考医,学医,
    行医,因为在我的蓝皮书里,医生是底线,包括美国、加拿大等等在内的地点只是修饰
    语。

    至于年龄的问题,按我的计划,如果一切顺利,第一年申请就成功,开始读的时候,我
    也32岁乐。为这我也曾郁闷过,然后对自己说,没什么没什么没什么,其实越这么想,
    越是有什么。那要怎么想?去问问少条胳膊的人怎么想,去问问先天失明的人怎么想,
    然后除以10000,挑一份小的,捡回家慢慢想。

    周围的人呢,和周围人的关系,不是因为考医学院而更坏或更好,这和找女朋友同理。
    首先,考医学院不应该是你“天大的事”,其次,在别人眼里,你也不是“天大的事”
    。人与人相处,有的是利,有的是情,工作关系,就是一个“利”字,因为你的事,哪
    怕是你认为“天大的事”,别人的“利”受损,换了你,你怎么想。说起为人处事,我
    是小学生,就不多弄斧乐。

    人生不是杯赛,是联赛
    不是奥运会,是全民健身
    不是一纸通知书,而是几本难念经
    不是to be or not to be,而是to live and to live happily
    不是玉碎,而是瓦全
    不是会当凌绝顶,而是清泉石上流
    不是行到水穷处,而是坐看云起时
    不是蔡康永,而是徐熙娣
    不是张国荣,而是吴孟达
    不是热血洗沙场,而是江河归故乡
    不是《梅花三弄》,而是《我爱我家》
    不是冬雷阵阵夏雨雪乃敢与君绝,而是左手拉右手大手牵小手
    不是古道西风瘦马,而是小桥流水人家
    不是收取关山五十州,而是农妇山泉有点田
    不是你死,而是我活
    不是秦时明月汉时关,而是烟花三月下扬州
    不是二郎神,而是土行孙
    不是一丈青,而是母夜叉
    不是燕青,而是王英
    不是法海,而是许仙
    不是葵花宝典,而是太祖长拳
    不是特快专递,而是走路去纽约
    不是方便面,而是骨头汤
    不是keyboard,而是笔墨纸砚
    不是薯条,而是瓜子
    不是拔剑四顾心茫然,而是明朝散发弄扁舟
    不是此中有真意,而是欲辩已忘言

  • 有道是,好事多磨,要能最后成了,就是好事呗。现在还是卡在半中间的。请看信吧。这么折腾,我也愿意理解他们。要说这个名声,说实在也是过去那些拿着医学学位的医学文献检索学之类的人糟蹋的。合着我们同一个祖宗,吃点同宗弟兄姐妹们栽下的苦果,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 我想把youku上的sarah brightman的he doesn't see me放到这里来,可是怎么搞都搞不定。现在得学习去了,回头再来看有没有建议。。。

    另外,发现你们两个,(改啦改啦,哈哈)。。。。都搞轻生郁郁的,是不是都是文学的错~~~

    等下休息的时候再来玩儿。

    K

  • 2009-06-04

    责任 - [随笔]

    by shadow

    er忙或者er tech想偷懒的时候,我也负责transportation。因为我没有受过正式的培训,所以我只能做同一楼层的transportation。所以最常见的就是把病人送去radiology dept,往往都是秘书或者charge nurse直接告诉我送几床的病人去哪里,我就直接去推了病床送去。
    我们医院有个男的ultrasound tech,很典型的印度人。他总是上晚班,他值班的时间er如果有女病人需要做入侵性的ultrasound每次都需要有另外一个女性在场,护士当然是首选,但是护士们一般都很忙,所以如果我在的时候,一般都是我当那个apron。

    昨天volunteer的时候又碰到他,忽然问我,上次你怎么搞的?
    我说啊怎么了呢?
    后来他跟我说,上次快要到11点我要下班的时候,我送来一个病人,他做完ultrasound之后很久以后才发现,原来病人送错了。他很郁闷地跟我说,他打了一个accident report给整个radiology dept还有医院。他问我,er没有人跟你提起这个事情麽?
    我整个人在一瞬间就空白了。

    很多时候我的确是不知道病人的名字的,秘书不会告诉我,有时候护士也不会告诉我,数字对我来说也比较好记忆。
    从我对自己的了解,我一定不会推错病人。
    那么唯一的可能,我仔细回忆了回忆,很可能当时病人已经从triage area转去了别的床,新来的病人在triage床上,所以秘书告诉我推triage的A去ultrasound,但实际上A已经转去了别的病床,而B又正好刚刚来坐在床上。11点左右护士交接班秘书交接班,很可能电脑屏幕或者board都没有来得及改,秘书想当然的告诉我号码,我想当然的就推去。理论上transportation之前都要和护士,病人和radio tech三方确认名字和出生年月日。但是很明显,我压根就没有确认。
    再很多的细节我不记得了,那个tech说当时他没有确认病人的waist band,只是问病人是不是叫这个名字。病人喝醉了或者神志不清就说对对,他也没有仔细辨别他也有错。
    从我的角度,我的确是免责没有错,但是不代表这件事情我做得没有错。去波士顿跟着老萧在她们科做了一个小时,她反复跟我说,反复核实病人的身份,是做病理医生最重要的,因为一旦从开始就错了,所有的诊断都是没有意义的。
    其实从一开始,错误在我这里就是可以避免的。
    er的总护士长一定在背后力挺我才把这个事情压下来,不然,他们要我走,是完全有道理的。

    交接班的时候,往往是最混乱,也是最容易出错的,想想看,那个时候我自己也的确在着急,因为半夜走在路上在这里的确是危险的事情,何况是一个单身女子。x-ray的tech已经足够善良给我ride,我没有道理让她等着急。我再回想一下,那天我也的确是急吼吼的。
    过失和错误总是隐藏在角落伺机而动。如此想来怎的不心惊胆战。

    我后来安慰自己,还好还好,不是推错病人去手术室。
    幽默过后不由得对自己产生怀疑,这么简单的工作都可能出错,我要如何做才能避免以后再犯下更大的错误。这是我的错误,但是代价却是其他人来背,这太不公平。

    我忽然想起最近在实验室经历的一切,作为一个project的charge,协调在各种不同性格的人当中,要面临虎视眈眈的同时合作者又是挑战者的强人,要照顾有不足的人却又不能荒废自己应该做的事情,非常累。累到后来很多我本应核查的细节还来不及确认就把信息打发出去,我本应在做之前就思考的事情没有准备然后被完全杀得措手不及,然后在面对疏忽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处理只能选择一再逃避。
    老板说,这是一种责任。无论是没有生命的研究工作,还是有生命的病人,也无论这个病人是装疯卖傻还是危在旦夕,都要把每件事情牢牢的担在自己的肩膀上,做应该做的事情。

    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我所站立的大地原来是随时可以崩裂的。原来这样的感觉就叫做责任,原来真的如履薄冰。

  • 2009-06-03

    6 yrs - [Photos]

  • 我打开了一下,忽然想到没问呢。。

  • 2009-06-02

    送朋友的四句话 - [随笔]

    by shadow

    跟一个朋友聊天来着,后来想起,送自己也是好的。
    copy如下(小小改动):

    要做一个合格的医生,要先学会做人。
    要很好的照顾你的病人,要先学会善待自己。
    要与看不见的疾病斗争,要先学会看见能力的边界。
    要跑在时间的前面,要先学会后退看清内心的恐惧。

    赢不了自己的人,永远赢不了世界。

  • [本日志已设置加密]
  • 2009-05-27

    学点好玩的东西 - [随笔]

    茶余饭后,可以弹琴,可以聊天,可以读点古籍。想来《诗经》和《山海经》应该很有意思。过腻了现代生活,不妨把脑袋伸到古籍里瞄瞄,探讨一下古人如何吃喝拉撒兼谈情说爱的。

    这里有个网站有诗经全文:http://www.tcm100.com/user/ShiJing/ShiJingMuLu.aspx

    发现现代网络太发达了,发达到让我觉得可怕的地步。万一哪天电没了,我们全都一夜回到原始社会了。

    第一篇:

    国风·周南·关雎
        ju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wu4 mei4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xing4     mao4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第一步,先会读。网络那么发达,一下子就查出来了。推荐个网络汉典:http://www.zdic.net/

    第 二步,左看右看,觉得也不是特别难。最明显的就是比兴手法的使用吧。看到有注解说是河洲小岛上的美丽小鸟一对,可是河中间的小岛上美丽的小鸟为什么就非得 是一对儿呢?我能不能说,河中间小岛上的美丽的小鸟儿大家都喜欢。美丽窈窕的女子呀,男子都喜欢。荇菜茂盛的生长在河里,从左从右边流过。美丽窈窕的女子 呀,睡不着吃不香的追求她。追求不到,我就睡不着吃不香的想念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因为思念绵绵悠悠长。茂盛的荇菜生长在河里,我左右开弓流水般的采。 美丽窈窕的女子呀,我也希望弹起琴来敲起鼓来,行云流水般,就像俺采荇菜一样在行,来把你迷倒。茂盛的荇菜生长在河里,弥弥漫漫的,我左右开弓的尽情的摘 取。美丽窈窕的女子呀,让俺敲钟打鼓(怎么听着像是行法事似的)来尽情的逗你开心。

    以后就是不是瞎掰一下诗经好了。茶余饭后的消食一下。。。

    上个荇菜的片片,是那个开黄花的。

    5/27/09 补充正解

    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①之。 ①:毛加草头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此为《诗经 国风 周南》第一首,是为了宣扬后妃有德的歌谣。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前四句采用了兴的写作手法。《诗经》共有六种写作手法,分为赋、比、兴、风、雅、颂。所谓兴的手法就是“先言他物,引起所咏之辞”。

    关关:雄雌二鸟互相应答的啼叫声。

    雎鸠:水鸟名。此鸟像鸳鸯一样雌雄互相守着在一起生活,非常忠贞。

    窈窕:称赞女子幽静的品格。

    淑女:称赞性情和善的女子。

    君子:称有才有德的男子。

    好逑:意为愿意和她结为夫妻。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这八句仍然采用兴的手法。

    参差:长短不齐的样子。

    荇菜:荇,水草名,可以做菜,根生在水底,茎在水中,叶浮于水面。徐志摩《再别康桥》“软泥上的青荇”,即是此物。

    左右流之:意思是荇菜的叶子随水流而动,时左时右,没有一定的方向。

    寤寐:寤是睡醒的意思;寐是熟睡的意思。寤寐求之意为不管是睡着了还是醒着,都在想着这个好女子。

    服:牵挂在心的意思。

    悠:是长久的意思。悠哉悠哉是说想的时间很长了。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①之。 ①:毛加草头。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左右菜之:《诗经译注》注:“采”与“采(提手旁)”通用,是采摘的意思。意为荇菜随水流或左或右,不能定着方向采,男人寻访好女子,也像这样。

    友:是相亲相爱的意思。琴瑟友之是说夫妻在一起同心合意,夫倡妇随,像琴瑟一样弹着相同的调子。

    毛:(毛加草头,mào)是把荇菜煮熟的意思,比喻君子已得淑女。

    钟鼓乐之:比如夫妻同处一处,像钟鼓一般声声相应,非常快乐。

  • 平素复习都喜欢在网上开小差,今天特地是用来改学生试卷的,更加时不时的就开个小差了。溜达到西西河里,看到一个海龟在河里写的洋洋洒洒的连载,其中有这么一段 (原文见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379):

    “孩子在美国不可避免的要跟着美国的教育体系走,和中华文化不可避免的要割裂开。不知道大家看到自己的孩子在家里鸟语连篇的是什么感觉,反正我看着同事家的 正在上小学的孩子在家里说着流利的英语, 但却听不懂我说的中国话的时候,如果这是我自己的孩子,我会感觉自己身体里的一部分被无情的抽走了。这种悲凉的感觉很难用文字表达,我只能尽力而为。

    我实在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在三代以后就不知道自己的祖宗是谁。

    美国是个多民族混居的国家,说的好听点,是个多民族的大熔炉,说的难听点,是个没有根的国家。美国从法律上试图杜绝种族歧视的发生,但从美国人(尤其是白 人)内心深处说他们没有种族歧视,这才是鬼都不信的鬼话。ABC的孩子小的时候还可以和白人孩子玩一玩,可随着年龄渐长,ABC的孩子还是主要和ABC 玩。等进入社会,白人对ABC更多的是以礼相待,能够像哥们一样推心置腹喝酒聊天的只能在梦里吧。”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379

    就上面里有两点,不吐不快。

    1,美国是个民族大熔炉,“看着同事家的 正在上小学的孩子在家里说着流利的英语, 但却听不懂我说的中国话的时候,如果这是我自己的孩子,我会感觉自己身体里的一部分被无情的抽走了。这种悲凉的感觉很难用文字表达,我只能尽力而为。”说到底,还是自己教育不得力而已,却把小孩不会说中文不会听中文怪到美国这个社会文化上面来。我见过ABC讲了一口超级流利的粤语、普通话的,更有其他色人种也会读写说中文的。如果真的想要自己的孩子讲中文读写中文,不设立displine当然不可能。这就好比,在中国,你也希望你的孩子流利读写说英文的话,你该怎么做?

    2,“等进入社会,白人对ABC更多的是以礼相待,能够像哥们一样推心置腹喝酒聊天的只能在梦里吧。”这点,算是最大的误区了吧?我认为,和任何人种做朋友都和跟与你自己同背景的人种做朋友道理一样。朋友,首先就要有话交流,有共同话题,喜欢一样的东西,有同样的观点和趣味;甚或,有时候你都不必有同样的观点和趣味,只要交流顺畅,喜欢和对方说话交流就是了。一句话,得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当的。只是语言表达能力相差不大,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能做对方的好朋友可以和对方推心置腹,就跟在中国让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的人在一起讨论技术问题。那么,是什么让这个哥们发出“白人对ABC更多的是以礼相待,能够像哥们一样推心置腹喝酒聊天的只能在梦里吧”的感慨呢?我在加州这里,周围认识的ABC很多。80%,都是和国内的孩子差不多,娇滴滴的,生活习惯一套仍然和他们的父辈差不多。很多地方你自己没有改变,自然难以真正的和你的同辈有共同的地方。美国文化里推崇的东西,有多少ABC能真正做到的?当然如果你向往和一个红脖子推心置腹,只能说是勉强你自己融入这个你根本不需要融入的圈子。

    放眼看去在国内,你能说民工的孩子没有这个问题吗?你能说外来的打工白领在北京上海不抱怨地域偏见吗?相比较之下,美国文化更容易融入。放下手里端着的“歧视”,“种族”等的观点,先扪心问问,到底又有多少方面是能和对方称兄道弟的。不要勉强你去和一个不讲理,心里有歧视的人做朋友;你要看看你自己到底能和一个友善的人有没有交集的地方。当然,这讲的是ABC之类在这里出生长大的。对于我们第一代移民,显然苦难比他们大些,但是也不是不可能。

  • 2009-05-25

    为你我受冷风吹 - [Music]

     

    by shadow

    张爱玲说过,她这一辈子,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尽。
    我这辈子的三恨我不知道,但是有一恨是一定的。
    恨那一年张学友林忆莲陈洁仪的那版的雪狼湖在红馆开场的时候,我不过稚气未脱,牢牢的被绑死在所在的城市不说,连买磁带的钱都没有,只能呆呆得站在音像店门口望着海报发呆。
    为什么会没来由的喜欢这个,自己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我连流行音乐也很少听,更不会讲广东话,却会对这样一出剧如此着迷,以至于许多年后,还能记得当时海报的排版和颜色,记得很久之后新的海报贴上去只剩露出的一个角是怎样在风雨里褪成了模糊的颜色。
    以至于出国的那一年,明明有国语版的,而且巡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偏偏不肯去看去听,因为不同。

    今天为什么想起,因为在音乐版发了一个帖子,我很多年前自己录的歌,机缘巧合认识了那边的版大。一个唱张学友很像的人。
    他说他没有再遇到比他声音更像张学友的人。我笑,我遇见过,那是我们大学的一个学长,唱心如刀割唱的很好,学校的人都知道,很多人都想听。那个学长后来离开我们学校去受专业训练,临走前最后一次唱心如刀割,我听且听过这么一次。
    我那个时候傻傻的喜欢一个喜欢张学友的人,可是这个人那天没空,所以那天我跑到另外一个校区站了三个小时就等着听这个男生唱心如刀割,前奏开始的时候我颤抖着手打电话给他,叫他在电话那头听。
    其实那个时候我对张学友的声音不熟,我听得不多,听完了之后我问他,像麽。他说,很像很像,几乎一模一样。
    我就一直到今天都相信,那真的是一模一样。

    后来,那个很会唱歌的学长后来据说成了帕瓦罗蒂的学生,这个男生成了我朋友的男朋友马上就是老公了,我在那个之后的一年学会用BT电驴机缘巧合的找到当年雪狼湖的原声带,然后一直听一直听,从中国听到美国,还要继续听下去。
    故事到这里就没了。

    真的没了。我比六七年前熟悉张学友的声音多得多得多。于是任何人的模仿我都能听出不对的痕迹。唯独当年的那个学长,我一直就觉得,那就是很像很像很像,几乎一模一样的。
    我从没跟那个男生表白过,我就一直等一直等,等到我自己这段感情过去,等到有一天我发现我不喜欢这个人了。然后故事就真的完了。

    话题扯远了。
    今天跟音乐版的版大聊天的时候我说,我一直有一个很虚荣的想法,想着有一天能忽然站在镁光灯下唱情歌,周围都是黑黑的看不见观众也没有荧光棒都没关系,我一个人站着或者坐着唱歌,唱完了走人,转身的时候用手背把眼泪偷偷全部擦掉。
    镁光灯下唱情歌我有过一次经验,真的很有感觉,非常有感觉,非常非常有感觉。
    版大问我那你要唱什么啊。

    我说,林忆莲的为你我受冷风吹。

  • 孙燕姿:风筝

    大多数人,就象生命中的风筝,友人,爱人,甚至亲人。。。

    天上的風箏哪兒去了 一眨眼不見了
    誰把它的線剪斷了 你知不知道

    從前的我們哪兒去了 路太遠我忘了
    如果你想飛我明瞭 你自由也好

    我不要將你多綁住一秒 我也知道天空多美妙 請你替我瞧一瞧

  • [本日志已设置加密]
  • 2009-05-24

    无题0909 - [Story]

    wz

    宝善一时失言,被王德婉拿住话头,不知该如何补救。张天晋接口道,“马三兄弟,敝派在江湖上名头不响,争强好胜原不是要义,不过江河千里,源远流长,推论起来,是从上古神仙之法脱演而来,于内小则修身养性,大则得道飞升,于外更是救苦救难,普渡众生为任。两年前敝派道宗前辈薛师叔外出传道,谁知音信全无,下落不明。各宗均派弟子外出寻查,毫无消息。我等三人此行,凭着些风声一路南来,越近九幽山,蛛丝马迹的线索越多,今日在这冷泉村,更是蹊跷,一提到薛师叔,人人避之不及,其中关窍,还望兄弟指点些个。”

    张天晋这番话,前因后果,很有诚意。马三放下些戒备,定定神,“两年了,你们总算来了,唉”,说罢扭头望向神像,眼光忽然凌厉,“可是还有什么用呢。晚了,一切都晚了。”

    王德婉最沉不住气,皱眉问到,“什么晚了,快说。”

    马三回过头看着她,眼神空洞,面无表情,“你们的师叔,我的妻儿,早都死了,死得很惨,很惨。”

    三人闻言脸色大变,互相换了个眼色,张天晋问到,“小兄弟,你不要慌,我们三人都是有本领的,你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有我们在,自然有办法。”

    马三哼笑一声,又看着神像,喃喃道,“你们比老道士如何,他不也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么。”

    三人又是一惊。就在此时,张天晋身上的一个小盒子忽然响个不停,里面象是有什么东西急着要出来。宝善笑容全无,脱口而出,“好厉害的妖气。”

    张天晋双目精光大盛,“此处阴寒奇重,德婉你护住小马守在乾位,宝善随我布太阳阵迎敌。”说着打开身旁一口箱子,伸手去拿里面的小铁牌。谁知宝善满脸犹豫,竟不动手。

    “张师兄,此乃至阴之地,值此至阴之时,你看天上星月无光,我们布太阳阵,要借中天太阳星浩然阳气镇妖,可此处乌云低密,天时不如地利,恐怕妖未至,太阳阵已被阴寒地气压制。”

    张天晋一楞,随即领悟,心中暗叹,好个灵宗三宝,小小年纪已颇具辨天识地的根基。心思飞转,当机立断道,“说的好,咱们改布地泰阵,外阴内阳,以阳破阴,德婉你改守离位,宝善守兑位,我在震位作法,引动九天雷劲,管教妖怪有来无回。”

    宝善、王德婉闻听都是一震,虽说张天晋名近来势头很劲,隐隐已有与天字辈四老并驾之势,可谁也没想到他的法力已臻此境,要知道能调天上日月星云之气为己用,正是天字辈的最高境界。若真如此,则张天晋为百多年来,法宗突破天字辈最快之人,前后不过二十载,要知道天字四老最年轻的韩天禄也已五十挂零,据传他花了二十七年才能师兄的帮助下调动云气。

    不到半柱香的功夫,三人已布阵完毕。只见地上散落着形状不一的铁牌,看似杂乱。张天晋又用手沾着朱砂,口中念念有词,在王德婉的双锤和宝善的佩剑上画下符咒,画完后左手捏个法诀,一指二人兵器,大喝一声,“疾!”,双锤和佩剑竟隐隐透出红光,象被火烧红了一般,却不烫手。王德婉不明就里,宝善却暗赞,好法力。

    张天晋回归震位,此时阴风更盛。三人成犄角之势,张天晋首当其冲,只对庙门,后面宝、王一左一右,其中王德婉护着马三更接近神像。马三此时面如死灰,缩在王德婉脚后,微微颤抖。

    张天晋左手取下斜背的那柄大弓,右手除去宽大道袍,往身前一铺,双脚踏上,正是那个斗大的“法”字。只见他道袍里面一身利索小打扮,浑身的肌肉如盘节的树根,左手提弓,右手扶住肋下鼓鼓的镖囊,不知里面又是和宝物。身形高大,气势沉猛,如山神般定定的守住庙门口,面上依然罩着青纱,眼光望向庙外。

    又是狂风大作,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张天晋右手在空中指指画画,用手一拍,喝一声“疾”。风停下来,四下静得没有一点声音,王、宝二人手心直冒冷汗,不由的握紧兵器,心头狂跳不止。

    忽然,张天晋身上的搜魂针在盒内啪啪乱响,又急又密,此时庙外响起了脚步声。

  • K

    蚊子说要写点什么,可是我最近真的没什么可写的。就杂乱的写写自己的生活好了。

    电影么,最近完整的看的一个电影,还是一个多月前的理智与情感。不是我不想看电影,而是我看电影太容易投入了。一个傲慢与偏见,先是故事情节让我把书又翻出来节选式的读了好几遍;然后是音乐,居然把整套的钢琴曲谱都下回来了,也不管自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真的弹出来;因为那首A postcard to henry percell还把小提琴的全套弦都换好了,就是没地方练琴。只好默默的拎着游泳包又去游泳池里简单的努力的重复的做既定的运动量。基于这个原因,我家里是再也不放恐怖电影。文艺片更加是堕落的诱因了,很容易就沉迷进去,得过一两个星期才能自拔。最最简单的,其实就是看体育方面的电影了,要不就是discovery方面的电影电视。这种最宜人心情。每次看banff电影,游泳/冲浪/爬山录像,和discovery的地球等等,我都津津有味,心情愉悦。只是领导有时候确实想看故事片,只好找个不上不下的,不gay不chick的,结局就是两个人在故事情节中齐齐酣睡。

    歌曲么,一直都喜欢蔡琴,关牧村这样的声音的歌手。前两天偶然在网上泡的时候,听到关牧村的《一支难以忘怀的歌》,据说是一部电视剧的歌曲,但是我没有看过电视剧。现在贴在这里吧。她没有现在的女歌手的花哨,但是她的音色开阔,自然,我非常喜欢。

    学习生活方面,总的来说,是堕落放松的。老板催着写一作文章,草草写了一个草稿给他,害得老头子改了好久还在改。另外一篇二作的文章,也没什么要写的,就审了下稿,也没多少工作量。实验呢,趁着全天候TA,理直气壮的放下了。细胞最近长势都不喜人,心理也因此懒惰起来,就慢慢的调理他们。至于复习考试的事儿,还是有气无力的。行为医学总算过了一遍了,生化过了一遍重要章节过了无数遍了,生理药理解剖过了一遍了,微生物过了无数遍了,免疫今天正式开始听,只投入一个小时,就泡网去了;病理方面,高剑老头的录音过了一遍正在有气无力的准备过第二遍,可是书没看,highyield也没看,他的100页重点也没看。想年底前搞完step1,和step2的一项。但是就是没法和自己的懒筋做斗争。不知道怎么计划才好。也许应该开始做题,这样就有动力了。等夏天开始吧,这个学期结束了,就正式开始做题。

    最近的喜事,也许就是领导终于正式毕业了,工作了吧。虽然还不是很正式的工作,但是起码结束学生生涯了。我给他买了一副望远镜做毕业礼物。只是,领导的工作性质出差居多。现在就一个月只能在家里呆上一个到一个半星期的。于是,我就把菜园重新振兴了,种了10棵西葫芦,播了8棵苦瓜种子只发芽了两颗。还种了两列蒜头,憧憬着蒜苗出来后也许可以做个回锅肉啥的吃。

    其他的,预备买wetsuit中,准备跟隔壁实验室的德国姑娘和她的朋友们有时候去海里游泳什么的。想考个救生员执照,继续练琴,憧憬40岁后开始练小提琴啥的。哦,傲慢与偏见的书,还摆在我的床头,陪伴着永远都在床头的红楼梦。

    这就是一个大妈的生活。

     

  • 2009-05-24

    最遥远的距离 - [Music]

    by shadow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一直不知道我爱你。

    就冲这句话,我一直觉得泰戈尔欠张小娴一个人情,虽然不是故意的。
    我以前一直觉得这句话很对,一直到有一天我真正见识过什么叫做死亡。
    爱情是多美好的东西,但是怎抵得上死亡的残酷。
    可是为什么要更伤心呢。

    求而不得是人生六苦之一。我懂。
    我记得那天我从红线地铁下来,望着地铁站的牌子,看着身边脚步匆匆的男男女女。有些人背着电脑包,神情严肃大步流星;有人的外套下摆露出湖绿色的洗手服的一角;有些人疲惫;有些人亢奋。
    我忍不住微笑,却也忍不住感伤。
    耳朵里响起的,偏偏就是这一首歌,那一句唱词。
    这何尝不是另外一种,最遥远的距离。

    追了半年的败犬女王,听了半年的这首歌,明天就要结束了。
    习惯了的东西忽然没有,就好像卡斯的那句话,辛辛苦苦养大的鳖,被人拿去炖汤。
    以后再见不着,见了也不是那副模样。

    那天见着一句话,who speaks of victory? To endure is everything.
    失神了片刻,想起少时彻夜不眠看基督山伯爵,终了天蒙蒙泛亮,窗外暴雨滂沱,身下的竹席传来阵阵透心的凉,娘站在门口问我冷不冷。
    到了结尾看埃德蒙说,等待与希望。一直以为是并列的关系。过了很多年才看懂,等待是因为别无选择,希望却可以选择。看似并列,实则不然,我们看到的上进蓬勃,背后都有无奈。
    夕阳了,夕阳总是美,可是谁记得午后的那场大雨,昏天黑日,以为世界尽头。
    如果没有大雨,现在的夕阳是更美,还是更不美,还是一模一样?

    如果当初,如果刚刚,如果不晓,如果早知,如果没有,如果有。

    如果如果,没有如果。

  • 沉默也是一种表态,表示的是一种反感,一种冷处理,反感的不是某个人,某个阵营,而是整件事,整个论坛现在的样子。

    对一个人最大的蔑视不是与之气急败坏的死磕,而是完全忽略对方的存在,视之为空气,这一条,在只要回复就会顶帖的网络论坛尤为适用。

    为什么不发那里,因为那里需要的不是回复,不管什么样的回复,不是表态,更不是表忠心,而是沉默,让渣滓慢慢的沉下去。

    为什么发在这里,因为这里有我两个好朋友,我希望我的好朋友知道我的态度和想法。

    OK,不提这些闹心的小P事,贴一首彭佳慧的《甘愿》。我说过,星光四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台语歌,非常好听,也是好几代音乐人的努力,把原本是下里巴人的俚曲小调,可以做的如此典雅别致。

    这首歌配乐也非常好,静静的听,真的有种半睡半醒间,摇来晃去中小女人那种对爱的犹豫和坚定并存的心理。好听。

  • shadow

    题记:

    还是一篇老文。

    我喜欢这首歌,是因为一段往事,因为那是我自己承认的大学时候唯一的心起涟漪。
    只是,故事的主人公永远都不知道这个秘密。
    那浅浅的涟漪,随着2003年非典肆虐的那个春天,随着qq下线之后他头像的灰暗和窗外泛亮的天光,随着他牵起我好朋友的手,变成谁也看不见的暗涌,然后静静的随着时间流淌到不为人知的地方,成为隽永。
    音乐响起,我把红线缠绕在指尖,然后毫不犹豫的剪断它。
    我不难过。

     

     

    ---------------------------正文-------------------------------------------------

    初夏时节。早晨。
    电话响了很多声之后,她才探着手找到床下的电话,朦朦胧胧的应了一声:“嗨”。
    “师姐。”电话那头的声音焦急又迟疑,"我是小雨。你说十一点带我练车的。"
    “哎呀。”她一拍头想起,答应过去年刚来的新生,今天早上带着练车的。该死,怎么忘了。
    “现在几点?”她一边用肩膀夹着电话,另一只手在一大堆没有叠的衣服里飞快的翻出一条牛仔裤。
    “十二点半。”
    “对不起对不起,你等我五分钟,马上到。”她不等小雨应声,啪的挂了电话。

    昨夜下了阵阵的雨啊。她走出门口,看着潮湿的地面,愣了会神。然后钻进车里。
    很普通的一辆车,深深的灰色。十多年前的款,已经很老很老。
    那个人离开这里之前连卖带送地把车给了她,跟她说,以后开车的时候,要小心。
    她笑,撞坏了就去买新的。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好像有星星。

    好久,没有再抬眼看过星星。
    因为她要自己在黑夜里看着路,因为从那以后,再没有人开车载她到处走了。

    她发动了车,找到小雨。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最近睡眠不好。”
    “没关系没关系。”小雨望着她笑得甜美,好像天上出了太阳。
    “上车吧。”她打开自己一侧的门,移到副驾驶的位置上,拍了拍司机的位置。
    “哎。”小雨干干脆脆的钻进车里,啪嗒一声的关上门。
    她心里咯噔一声,可是没有吭声。他曾经跟她说过,这边的车门不太结实,太用力的话弹簧有时候会卡住。所以她从来都是轻轻的关门,久了反倒觉着理所应当。

    她笑了笑,鼓励的拍拍方向盘:“小丫头,出发。”
    小雨果然是年轻,胆大,刹车油门踩得利落,一点都不像初学者。

    “转弯的时候方向盘不能打太晚,不能等整个车都到了路口中央才想起来方向盘。要提前,对,提前一点。。。”
    “换道的时候要打灯,打灯的时候手不能离开方向盘。”
    “这个地方一定要停足3秒,记得,考试的时候一定要停足,不然过不了。”

    她忽然想起那年秋天,她第一天摸车,第一次转弯,就把车晒在两条道中央。空无一人的十字路口,他在旁边又气又笑地弯了腰。
    她也想起因为自己手小,打灯的时候老是整个手都离开方向盘。他很生气的把她的虎口卡在方向盘上拉出其他的手指,“这样不就够着了?”
    还有她第一次考驾照没有full stop sign然后挂掉了,回来后他弯起手指说:“再没记性就给你吃没有糖的糖炒栗子!” 然后带她去买栗子味道的蛋糕。

    她觉得有一种暖暖的潮气慢慢涌上了她的眼睛,好像谁在自己面前忽然打开一瓶醋。
    他真得很有预见性,没有他她也可以过得很好。

    刹那之间的闪神,大大的K Turn,她还没来得及说出什么,就听到金属摩擦地面的声音,嘎。
    她下意识的看了看旁边的人,然后看到他的脸。那一张脸在半笑半真地说:“K turn的时候要在坡顶,这样两边的人都可以看到你,很安全。转弯的时候也不会太难控制。”
    她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

    “师姐,对不起。”小雨已经吓得说不出话。
    。。。。。。
    “师姐,要不然,我赔你修车的钱。”
    。。。。。。
    “师姐,你别难过。”
    。。。。。。

    模糊中却是那个人望着她,说着对不起,你别难过。
    她抬起头透过车窗,看着远方,一直看到那个人的脸在水粉画一样的天空树林里隐去,遁然不见。

    这下,真的该换车了。
    她转头对小雨笑着说:“没事,我不难过。”

    路旁,落花散了一地,满是泥泞。

  • 2009-04-21

    [音乐小说]同类 - [Music]

    shadow

    题记:
    以前的一篇老作品了。那段时间会因为一首音乐想到一个故事,然后习惯在电光石火之间记录下来。
    如今再读起来,好像咖啡,苦里带着酸,酸里又有甜。
    又好像热可可,无论怎么个甜在心头,百转千回之后,还是能尝出背后里藏着的一份涩涩的隽永。
    那把改变的刻刀,叫做时空。
    那一瞬间的迟疑,叫做错过。

     

     

    正文:


    我跟你一直很合拍的,合拍到你爸拿我跟你的每一任女朋友比,合拍到你的每一任女朋友都有我的qq号,合拍到周围的每一个人都说你脚踏两只船说你花心。
    但是我跟你只是朋友,很好的朋友,兄弟那种,勾肩搭背那种,喝一瓶啤酒那种,成天吵架那种。
    只不过大家管我们叫做暧昧,因为我是女生。

    不记得什么时候认识你。貌似是一点都不浪漫的那个城市的雨季。
    那个时候我剪短寸的头发,瘦得跟竹竿似的。永远穿着性别不分明的运动服,最最普通的双星球鞋,每天掉着书包放学后在大街上游走。
    那天,我在一个小店外面弯下腰看着橱窗里的毛毛熊发呆。你站在店里面望着小熊旁边的价格标签犹豫。

    你后来说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以为我是考试没及格不敢回家的混混。
    我白你一眼,混混还会在乎考试不及格?
    你又说,那个时候你怎么长得那么像男人啊,我还想,靠,这个男的居然玩熊。
    我接着白你,哎哟,你是男的你怎么就能买熊啊。
    你说你买给同学。我说要你管我爱买给谁就买给谁。

    那个熊其实后来我们谁都没买。你嫌贵。我嫌,我嫌,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不喜欢跟人抢同一样东西。

    多巧,后来我和你居然在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系。
    开学第一天你看到我的表情真是讶异,你居然考上我们系。
    我呵呵的笑。
    再过一个月,你才发现我爸和你爸是同学。你才知道你爸成天跟你念叨的老陈家成绩爆好的女儿就是我。

    再后来,你要追我们寝室的Amy,所以总是用各种借口来找我。
    第一次你站在我的桌前的表情真是有趣。
    不就是手工做的航天飞机和汽车模型,难道我就不可以?
    后来你老是过来拿我的模型。
    我有太多的模型,我爸知道我喜欢,他每次出国都买不同的模型回来哄我开心,他总以为这样就能弥补当年破碎的家庭。
    他以为我喜欢模型。因为他跟妈离婚以后第一次出国去日本,买过一个模型的小汽车给我,我开心。他就以为我一直喜欢模型,其实我只是喜欢他买的东西。
    妈不喜欢,所以我把这些都放在学校。
    盒子太多了,我就把一些拿去送你,或者你的兄弟。
    你知道我爸妈离婚,知道我有很多模型,知道我可以做模型做一整夜不吭气。
    但是你不知道其实我更喜欢那种大大的毛毛熊,所以我拿模型送你。

    你总是不可思议的看着我,说,你这个混混怎么可能学工科。
    我总是白你,没见过宇宙超级无敌聪明美少女吗?你这是妒嫉。
    你蹬上自行车就跑,拉倒吧,平得跟显示器一样,还美女。

    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美女,你喜欢jennifer aniston。
    可是你的那些美女们不知道某些方面的你。
    每年圣诞我都要陪着不同的女生买几乎相同的围巾。
    黑色太暗,蓝色太俗,白色太假。他不喜欢灰色啦。
    咖啡色的围巾,你有几条,你自己数数。

    大三的时候让你逮到我逃课挂着耳机在图书馆背红宝书。得意的笑。
    我还是拿眼白你,笑什么笑,难道你现在在上课。
    嘿嘿嘿,同样的一本红宝书从书包里落到桌上。
    你问我,你想申请去哪里。
    我说波士顿。
    你说为什么,然后弹起来,你这个混混该不会想去MIT。
    我抑制不住哈哈大笑,图书馆其他的人侧目怒视。
    我说,我听说王力宏经常在波士顿地铁站偷看美女,我决定去碰碰运气。

    那天我不得不请你吃饭,因为你说我的话让你吐出隔夜饭。
    我说好吧,不过为了补偿你吃下的隔夜饭的恶心味道,我请你吃臭豆腐。

    你跟我说你想去阳光明媚的加州,因为海滩上都是美女。
    我笑笑望着你的眼睛,我们还真是同类啊。
    这次是轮到你白我,谁跟你这个混混同类。

    一年后,我登上去洛城的航班。
    听我爸说,你走的那天下雨,辗转了三道飞机才到波士顿。

    从此你和我。
    一个东,一个西。

    圣诞节的时候我收到你的邮件, “你要是在海边碰到Jennifer Aniston,别忘了合照。”
    三个小时前,我才写给你,“你要是在地铁上看到王力宏,要记得帮我要签名。”

     

  • K

    最近因为重新翻看了很多遍《傲慢与偏见》,昨天又看了《理智与情感》,加上一直都在断断续续的翻着《红楼梦》,颇有些感慨。鉴于时间问题,稍微写点点。有感兴趣的,欢迎追加。日后有时间再翻些文献,可以再补。

    简.奥斯汀的两部小说里,都体现了18世纪英国女性必须依靠婚姻来维持自己在社会上的正常地位,婚姻,近乎于当代女性的谋生职业。如果不幸做了老姑娘,便似现今的“失业”。但是可幸的是,小说里的主人公,多数都是婚姻自主的多。由此可见,在当时的英国社会,虽然婚姻的主动权仍然掌握在男人手里,必须由男人提出求婚,但是,女性至少可以说不,可以选择说不,也可以不必服从父母的命令而接受求婚。例子就有,伊丽莎白拒绝了表哥科林的求婚。尽管日后科林是唯一可以继承她父亲的所有产业的人,为了全家姐妹日后的安全保障着想,母亲胁迫她答应表哥的求婚,但是伊丽莎白难以从命,长辈也无法。

    与十八世纪的英国婚姻相比,十七世纪的中国社会,正处于清朝统治朝代。《红楼梦》基本上是反映当时的贵族生活状况。同是男婚女嫁,身为家里至尊的年轻一代的贾宝玉,对于自己的婚姻,毫无自主想法。与达西相比,达西可以置娃娃亲不顾,自己选择自己想要的人;然而贾宝玉再如何在家里受宠,最关系到自己人生幸福的事情,却不得不由家里的长辈一手操办。身为男人,本来日常生活自由度已经颇大了,仍然难免被长辈干涉太多。那么女性更加不用说了。林黛玉和薛宝钗,最后一个无法嫁给自己心仪的人悲恸而亡;另外一个,只能说是庆幸自己被包办给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同十八世纪的英国女性相比,十七世纪的中国女性,悲凉的地方,实在是太多。

    追溯一下历史,再往前,英国社会是怎么样?再往前,中国社会又是怎么样?我没法再这里随便乱写,因为毕竟需要查一下史料。但是印象中,中国女性的桎梏,好像是从唐朝以后才慢慢的越加越多的。而英国是不是从教会统治时代开始才这样,我也说不清。我觉得这个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可以在看过的小说或者阅读的历史材料里,留神一下,看看对当时的人的生活和婚姻的描写,总结一下,也算是了解一下人类婚姻发展史吧。再具体点,不如出一个议论题,叫做,“一夫一妻制的起源和女性在婚姻里的主动权”。

  • wz

    小时侯听歌,按人听,一旦喜欢了谁的歌,就找来那人所有的歌听;后来大些,按专辑听,一盘带10首歌,不见的都入耳;现在呢,象是失了力气,听歌只能一首一首,慢慢的听。

    也有例外。这一次,是林宥嘉。如果说在星光的比赛,我对他不过是挺欣赏,那么这张《神秘嘉宾》,我则一听再听,欲罢不能。

    就是《那首歌》的前四句,永远的邓丽君,永远的《千言万语》。我个人的听歌经历,很多情况下,能一下子打进我心里的那首歌,那句词,往往都是躺在床上,黑暗中弱了其他感官,打开连接耳朵和心灵的通道,忘记昨日的烦恼明天的不安,清了灵台,灭了杂念。反反复复,男声女声中,或有缘,或有幸,某个声音响投入湖水的石子,激起阵阵涟漪。

    林宥嘉的这四句,迷幻,空灵,不着痕迹,几近清唱,抓住了我的耳朵。

    在这个周杰伦称王的时代,把字唱清已属难得,把歌唱慢,更少之又少。偏偏《那首歌》很慢,很深情,适合我这种上了年纪的,失了力气的。然后,就是我最喜欢的,《残酷月光》。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听这首歌,音乐还没响起,脑子里就反应出了村上春树和他的《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我对村上的阅读很少,还是许多年前在国内大学对面寝室一个哥们,迷上了村上,买了一整套作品集。我翻了那本最有名的《挪威的森林》,那时的我,无法接受书里床上部分的描写,更不明白为什么这么一本“黄”书会被上海中学生选为50本必读书之一。倒是译者林少华,因为他就职于我故乡的一所大学,有了点兴趣,反复读了他为整部集子写的译者序,约略了解村上的风格。

    《残酷月光》这两个词,月亮,夜晚,美丽,冷酷,都很符合。

    很感谢陈小霞老师,这次没有了姚若龙的词,依然把这首歌的曲子写得这样舒缓动人,在夜里轻易的就流入人心。

    我一直都在流浪,可我不曾见过海洋;我以为的遗忘,原来躺在你手上。我努力微笑坚强寂寞,铸成一道围墙;也敌不过夜里,最温柔的月光。

    相比之下,同名的《神秘嘉宾》,倒成了有些应景的商业味,比那首《伯乐》也颇不如,后者MV的导演正是《蓝色大门》的易智言。

    黄国伦给《神秘嘉宾》写乐评,称林宥嘉还未定型。这张专辑词曲制作,不乏林夕、施人诚、陈小霞、郭子等名家圣手,林尝试了多种音乐风格。他唱着“不曾见过海洋”,让人期待那片海到底是什么样子。最后一首《眼色》,他喜欢的,我喜欢的,李泉词曲,上海交响乐团伴奏。

    这是“纯色版”的,还有一个“异色版”,在台湾被定为限制级,就不贴了。

  • 蚊子凶猛

    美国有美国偶像,大陆有超女快男,台湾呢,星光大道。和大多数音乐选秀节目一样,星光帮大红大紫,不过是第一届。第一届里出了两个“人气高到破表”的,一个是中途退赛的杨宗纬,一个是半路踢馆的萧敬腾。杨每次唱歌,现场女生哭成一片,台湾乐坛惊为天人,29岁的他参加比赛无算,大器晚成;萧只在踢馆赛露了几面,随即红透宝岛,天后张惠妹演唱会邀他作嘉宾,台湾金马奖请他一个人唱四首歌。相比之下,星光一班实打实的总冠军,林宥嘉,似乎没有那么“嚣张”。

    星光帮听来听去,最喜欢宥嘉。

    他的声音,不符合他的年纪,也不符合他的外形。论年纪,87年的他参赛时不过20岁;论外形,到现在他还是个瘦瘦小小的学生样,每次拿着麦克,让人误以为在背课文。可是他的声音,有人谓之迷幻,有人谓之魔法,让人有错觉那20岁的不到1米7的身体里,住着一个“老灵魂”,好像有另一个声音躲在他嗓子后面,躲在一个平行的音乐世界里,唱歌给我们听。

    第一次听他唱歌,是在比赛中的《走钢索的人》,瞬间沦陷,惊讶于和他外形不相称的独特嗓音,慵懒,迷幻,低音厚而有磁性,高音亮而不尖,加之原唱李泉我非常喜欢,这首歌也帮他加了分。

    接着搜看他另一首参赛的歌,《你是我的眼》,虽然不如学声乐出身的原唱萧煌奇老师那样大开大阖气势磅礴,但是他独有的呼吸断句,包括自己的口气特色,唱出了林宥嘉版的味道,初显他驾驭“大歌”的能力,至于和“神”(陶子语)黄大炜对唱《你把我灌醉》,初生牛犊之势已不可小觑。

    要说林没有瑕疵,我第一个挑出来反对,他在比赛中一路成长,一路犯错。要知道,当初海选的时候,他第一场是被险些被淘汰的。比之萧杨的天马行空横空出世,我们很多人目睹了林宥嘉从一个从爱唱歌的学生一步步变成发唱边的歌手的过程。陶子曾经说过,这些小孩,胆子都很大,很有自己的想法和坚持,并举林的例子,他参赛的曲目,很多老歌和冷门,例如在总决赛这么重要的比赛,选外文歌,RadioHead的Creep,又或者毕业礼软磨硬泡唱了一首Billy Joel的Honesty。看得出,和很多整天YoYoYo周杰伦五月天不同,他在音乐上是有主见的。主见,是一个歌手的灵魂。

    以上这些,仍然没有构成我喜欢他的主因,充其量,选秀歌手而已。直到我听到了他的第一张专辑,《神秘嘉宾》。

    (没想到写到这么晚,先为一段吧)

  • 2009-04-16

    test 测试

    test test

    测试 测试

    这次应该没问题了

    给大家道歉,这么折腾

    不过总算可以开始了 =)